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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部分省、区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协会内蒙古地区联席会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2-7-4 0:31:41 浏览次数:861

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


     关于召开全国部分省、区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协会内蒙古地区联席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协会:

为圆满举办部分省、区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协会内蒙古地区联席会议,我协会在4月中旬向全国各省区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协会发出征求意见的通知,得到了兄弟协会的大力支持,多家协会积极反馈意见。综合大家提出的意见与各方交流后,达成共识,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会人员

各省、区、直辖市协会带队,并可带本地区企业家(拟参会企业请详细填写回执表,便于安排相关经济项目交流),人数自定、因二连浩特边贸发达,故参会企业性质不限。

二、会议内容

1、交流贯彻中国乡镇企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各省区协会总结协会工作经验,交流在新形势下计划采取的新举措;

2、与当地有关企业举行交流活动,开拓市场,扩大商机。

3、考察当地风土人情和地理地貌

4、参观国门、恐龙博物馆(会后可去蒙古境外旅游考察,详细内容及境外考察线路见附件2)。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定在7月21日-23日(7月20日报到),会议地点定在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通火车与飞机)太平洋国际大酒店

四、注意事项

1、开会时间为当地最热门旅游交流季节,祖国边彊地区受地区特点限制,接待能力有限,会议各项活动均需提前安排,旅游价格也会持续走高,因前期已发过征求意见的通知,故请参会人员及时上报报名回执。

2、拟赴境外旅游考察的参会人员请提前准备好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并认真填写准备考察的线路,并于参会前15天将护照提前寄达(邮寄地址:内蒙古二连浩特市电视台许靓收。联系电话:18647914422)

3、参会企业家如有招商引资意向,请提前准备相关资料。

五、报名回执

1、报名截止日期:请参会单位及人员认真填写《参加全国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协会内蒙古地区联席会议回执表》(详见附件1)并于2012年5月30日前传真到协会秘书处

2、会务费:参会人员每人收取2000元,不参加会议的随行考察人员每人收取1800元,如住单间每人加收400元。

会务费请转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乡镇企业)发展指导中心

开户行:农行呼和浩特市人民路支行

行号:103191048519

账号:05-526001040002043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大光高雪莲

电话传真:0471-66522051360471853713847156178

电子邮箱:nmgyj2010@126.com

 

附件:

1、参加全国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协会内蒙古地区联席会议报名回执表

2、境外考察行程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内蒙古自治区乡镇企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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