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经信装备〔2018〕346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泰兴、沭阳经信委(局):
为进一步做好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工作,现将《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17日
关于印发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的通知.pdf
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pdf
来源:江苏省经信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