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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增长的补充意见》

添加时间:2022-4-29 10:25:19 浏览次数:789

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助企纾困,4月19日,扬州市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增长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见》),共16条政策措施,突出强化联动协调,分类精准施策,加快构建“1+N”助企纾困政策体系,更好支持和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什么是“1+N”助企纾困政策体系?“1”即是此次印发的《补充意见》,“N”是指支持商贸企业、中小微企业、文旅企业、物流企业、民营养老服务机构以及金融支持等六大领域的政策措施,具体包括应对疫情冲击的阶段性举措、针对困难行业新出台的纾困政策、拓展“扬州惠企40条”的细化落实措施等,针对性更强,政策力度更大。

减税降费可对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补充意见》中涉及行政减免税费类的政策有8项,将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减免租赁公有住房的房租;按现行标准的80%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等;免交建筑施工保证金(免交1年,并可以使用保函代替保证金);对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新购置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等;减半收取特种设备检验费;减免欠费违约金;缓交养老保险、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等。

《补充意见》中涉及财政奖补类的政策有4项,分别是给予见习生就业补助、给予物流和商务服务业专项补助、给予知识产权维权补助、给予出租车补贴。值得一提的是,对疫情期间为稳定全市产业链供应链作出贡献的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将安排300万元服务业专项资金,用于物流企业纾困解难;安排500万元服务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重点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商务楼宇内中小微困难企业。同时,将统筹中央财政下达的2020年度出租车油价补贴资金中涨价补贴的60%,支持出租车行业疫情防控和稳定发展。

此外,《补充意见》中涉及企业让利惠企的政策有1项,为通信运营商对服务对象的费用减免;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改善服务的政策有3项,分别是保障物流畅通、信用修复缩短时间、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

据了解,扬州市将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支持市场主体。《补充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来源:中共江苏省委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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