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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出台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工作意见

添加时间:4/15/2017 1:02:21 PM 浏览次数:268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模式、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和电子营业执照管理机制,推进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库,确保在2017年10月底前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都具备电子营业执照发放能力,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

 

  《意见》明确,工商总局于2017年6月底前确定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模式,制定统一的技术和数据标准,统一电子营业执照展示版式、照面信息,明确规范申领、发放、使用的管理流程和档案管理规则。

 

  2017年10月底前,工商总局搭建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形成以工商总局为全国统一信任源点的、符合国家安全管理规范、具有市场主体身份识别功能,以及防伪防篡改防抵赖防假冒等信息安全保障功能的运行管理体系。

 

  我国将逐步完善电子营业执照线上、线下的验证、查询、亮照、打印等功能,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金融、网上平台、网络交易等领域的使用,提高企业在电子商务领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便利性。

 

  此外,根据《意见》,登记机关在核准企业设立登记后即自动生成电子营业执照,保存到电子营业执照库并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展示,并依当事人申请依法发放纸质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推行“零见面”的发照模式。

 

  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子营业执照是以工商总局为全国统一信任源点,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其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证据性和权威性。

 

  该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炉,旨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为此,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要坚持“无介质”“不收费”的原则,电子营业执照不依附于特定的存储介质,不向市场主体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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