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研究员 张晓晶
内容提要:本文首先概述了宏观调控新常态产生的理论背景与现实考量,随后概括出宏观调控新常态的主要特征:1)突出供给思维,应对潜在增速下滑;2)理解经济异质性与增长非均衡,重视结构性调控;3)突出战略规划,拓宽宏观调控视野;4)确立调控新指挥棒,重启地方竞争;5)考量利益博弈,把握宏观调控政治经济学;6)关注大国溢出效应,践行负责任宏观政策;7)尊重“市场决定论”,宏观调控不能包打天下;8)推进“机制化”建设,构筑宏观调控基本遵循。文章最后总结: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迈向宏观调控新常态,这不是被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而是引领新常态的重要抓手;要明确当前宏观调控中,有些特征会随着迈向新常态而被逐步修正或淘汰的,有些则是与新常态相吻合可以继续坚持的,还有一些是要通过创新趟出一条新路的,这些将构成宏观调控向新常态演进的基本逻辑。
关键词:新常态 创新宏观调控 中国特色
JEL: E60O11O20
改革开放30余年来的中国宏观调控,有经验也有教训。但总体上宏观调控是逐步完善并彰显出“正能量”的。而且,从最初向成熟市场经济体蹒跚学步,到现在西方学者提出“向中国学习宏观调控”(罗奇,2012),中国的宏观调控开始建立起难得的自信。这恰恰是中国宏观管理当局践行调控时保持战略定力的基本前提。不过,中国的宏观调控体系还不健全,调控机制、手段等都还有待完善;特别是在经济转型发展与快速的结构变迁中,宏观调控还未能完全跟上步伐。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经济新常态呼唤宏观调控新范式。这意味着,创新宏观调控必然要以新常态作为基本语境和讨论的出发点。中国经济新常态的突出特征是结构性减速、增长动力转换与经济结构优化。相应地,宏观调控的基础、对象、目标以及方式都要发生变化。从宏观调控的角度看,不能简单被动地适应经济新常态,而是要主动作为引领新常态。因此,必须要有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匹配的宏观调控新常态。这是本文的起点。
一、宏观调控新常态的理论背景与现实考量
讨论中国宏观调控新常态产生的背景,宜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切入。
理论上,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反思,“重新发现”了中国宏观调控的独特价值,这使得我们在实施宏观调控时更多了一份自信。这里仅列举与中国宏观管理经验相关度较高的几条。一是货币政策新思维。即不再以为利率是唯一的政策工具,应该调动一切可支配的工具,采取“利率 其他工具”的政策组合来实现产出、通胀和金融稳定的目标,这就包括宏观审慎政策以及数量型工具(如量化宽松政策或非常规货币政策)(张晓晶,董昀,2013)。二是产业政策的回归。产业政策在发达经济体中曾经被视为异端,是扭曲市场机制的行为,是不当的政府干预,因此,一直为西方主流经济学教科书所诟病。然而,本轮危机使得西方主流学者对于产业政策的看法有了较大改变。产业政策不再是发展中国家的“专利”,它同样成为发达经济体走出危机的法宝。三是资本管制合理性。最近的全球金融周期理论又为资本管制提供了新的支持(Rey,2013)。所谓全球金融周期,是指资本流动、资产价格以及信贷增长存在一个全球性的周期,它与VIX(一个关于市场不确定性与风险厌恶的指标)一起波动起伏。分析显示,引起全球金融周期的主要因子是中心国家(如美国)的货币政策,独立货币政策在当且仅当资本项目是管制的时候成立。于是,资本管制重受青睐。这对于很多施行资本管制的发展中国家(如马来西亚、中国等)而言,不过是对其管制行为正当性的一次“追认”。四是重视结构性调控。本轮危机的重大政策失误在主流学者看来是只关注了总量指标如通胀、产出、就业、资产价格等,而忽略了结构性指标如产出构成、杠杆率水平、外部失衡所揭示的风险。危机后的反思,凸显了结构性调控的重要性。前面提到的货币政策新思维、产业政策以及资本管制等,恰恰反映了主流理论在结构性调控上所达成的共识。事实上,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汇率政策、资本管制政策以及宏观审慎政策,基本上都可以归结为广义的结构性调控政策,都是对总量调控政策的重要补充。
实践上,宏观调控新常态乃出于回应经济进入新常态的现实需求。新常态带来增长速度、经济结构、增长动力等多方面的变化,必然要求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丰富完善新的调控方式,使中国经济在进入新常态后继续保持稳定健康发展。
二、宏观调控新常态的主要特征
(一) 突出供给思维,应对潜在增速下滑
经济新常态的一个显著特征是结构性减速。因此,未来宏观调控最突出的任务也是如何稳增长,应对潜在增速的下滑。新常态下的宏观调控与此前最大的不同,在于此前的调控,更多的是产出缺口的管理,即实际产出与潜在产出的差距,一般是产出正缺口的时候(即经济过热)压缩需求,产出负缺口的时候(经济过冷)扩大需求;而新常态下所遇到的问题则是潜在产出本身下降的问题,因此,宏观调控的重心就是如何稳定或防止潜在产出的大幅下滑。正是这样的一个变化,导致宏观调控思维的变化。管理产出缺口主要是运用需求政策,而管理潜在产出本身就要更加突出供给思维,关注供给面,特别是供给面的结构与效率。(李扬、张晓晶,2015)
首先,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中长期减速问题,因此,供给管理思维更见重要。中长期看,中国经济在人口与劳动、资本和金融,资源和产权、技术与创新、制度与分工等方面都存在各种“供给抑制”。通过放松人口生育控制、放松户籍制度、减少资本与金融管制、优化土地与资源产权结构、推动国有企业等低效率领域的制度改革等措施,解除“供给抑制”,方可提高经济的长期潜在增长率。
其次,强调供给思维,并不是无视需求。如果短期宏观稳定不能保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无法推进。因此,就短期而言,稳定总需求仍然有必要。不能把供给与需求对立起来、把短期宏观稳定与中长期增长对立起来,这恐怕也是各国政策制定者都需要认真解决的难题。
(二) 理解经济异质性与增长非均衡,重视结构性调控
与成熟市场经济体相比,发展中经济体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经济异质性强以及增长的非均衡,这就使得结构性问题非常突出。结构主义发展经济学的出现就是对该问题最好的注脚。
中国经济的结构性问题,归纳起来,一个是体制结构,涉及到国有与非国有、体制转型与双轨过渡、中央与地方关系、政府与市场关系等;另一个是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地区结构、分配结构、增长动力结构、城乡二元结构、人口年龄结构等等。正是因为存在着一系列的结构问题,并且还处于结构剧变的过程中,这使得结构性调控变得非常有必要:首先,结构剧变意味着宏观调控基础的变化以及政策传导机制的变化,这可能会导致总量调控的失效;其次,快速结构变动引起要素回报的变化以及要素的流动,在价格信号不准确、不完善的情况下,易于导致结构性失衡,这使得结构性调控必不可少;第三,结构剧变与结构失衡,使得很多问题并不单纯是一个短期的宏观稳定问题,而是涉及短期宏观调控与中长期发展之间的协调,结构调整对于中长期的可持续发展而言尤为关键。
不同的结构问题会形成不同的结构性调控思路。对于体制结构问题,鉴于经济转型还未完成,存在着双轨过渡,与之相应的是形成双轨调控的思想,即行政性调控与市场化调控并用。经济结构问题的存在,使得结构性调控与总量调控并重,有明显行政性干预色彩和结构性调控特点的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汇率政策、资本管制、严格的金融监管和平衡财政等政策,均为促进经济增长与宏观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张晓晶等,2010)。
经济进入新常态,体制结构问题会逐步减弱,但经济结构问题却仍会长期存在。因此,结构性调控仍然不可少。事实上,即便发达经济体,也会有很多结构性问题(本轮危机使之全面暴露),也需要结构性改革和相关的结构性政策对应对。所以,坚持结构性调控将是宏观调控新常态的一个重要特征。
(三) 突出战略规划,拓宽宏观调控视野
中国宏观调控的实施主要由 “三驾马车”组成,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这就不仅有传统上的财政货币政策,而且增加了专管长期的战略规划,从而实现了远近结合、短期与中长期衔接,延展了宏观调控的视野。从位次上看,“三驾马车”中,国家发展改革委是领头者、主导者,其职能覆盖了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大部分宏观和微观领域,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无论是制定政策还是实施政策都要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指导和约束,经济政策要服从国家战略规划。没有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立项,财政部的钱和银行贷款也无法变成投资。
由规划、财政、货币政策构成的“三位一体”的调控模式具有强烈的中国色彩,强调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并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远比西方主流教科书中讲到的稳定化政策(stabilization policy)专注短期波动要丰富得多。值得注意的是,现在连一些发达经济体也开始强调战略规划、产业政策,而不再像以前那样把政府的这些做法看作是对市场的一种扭曲,可以说是与中国的做法是暗合的。美国学者杰弗里·萨克斯(Sachs, 2014)明确提出:有一种思想,被华盛顿视为异类,但值得深思。世界上增长最快的经济体中国依赖公共投资的“五年规划”,该规划由国家发改委负责管理。美国没有类似的机构,或者说确实没有系统性地负责公共投资战略的机构。但如今所有国家都需要五年规划甚至更多;它们需要20年、跨越一代人的战略以构建二十一世纪的技能、基础设施和低碳经济。
宏观调控新常态,就是要充分发挥规划、财政、货币三大调控杠杆的合力,既关注短期波动稳增长,又兼顾长远促改革。具体来说,要加强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宏观引导、统筹协调功能,充分发挥国家发展规划对政府公共预算安排、金融资本运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合理配置等政策措施的综合协调作用。规划主要是指明未来的发展方向和重要的着力点,很多规划、投资项目是与预算安排直接挂钩的。因此,制定规划的时候,应考虑到财政能力以及支出结构。同时,货币政策的松紧也要与规划目标相适应。再有,财政、货币政策也要与发改委的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比如发改委的产业政策直接牵涉到财政政策的预算安排与税收优惠,而发改委的价格改革可能会影响到货币政策的立场。
(四) 确立调控新指挥棒,重启地方竞争
2015年初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就是各地纷纷下调GDP目标。这一定程度上表明“不以GDP论英雄”的宏观调控新指挥棒起了作用。不过,和下调GDP同时出现的还有地方的不作为。究其原因,一是取消“唯GDP”,往往被地方上作消极层面的理解,即不要增长了;二是处在当前中央反腐高压的形势下,地方上变得谨小慎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观望或不作为成了一些地方官员的“常态”;三是改革的推进使得各种利益格局处在调整之中,而相关改革实施方案又不十分明晰,在此情况下,地方更多的是选择一种观望态度;四是中央、地方权责不清、激励不相容。
以上这些因素使得地方竞争的原有动力在逐步消失,地方的活力也因此而大大减弱。由此,我们要问,如果地方竞争不以GDP为指挥棒,还可以有什么的激励机制来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我们提出,新常态下的地方竞争应从竞争GDP转向竞争公共产品和服务。由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所引发的地方竞争一般被概括为“用脚投票”理论(Tiebout,1956)。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哪个地方提供的公共产品最适合其需要,他(或她)就会选择前去哪那个地方居住。通过这种“用脚投票”的方式,会激励地方政府力求提供适合于本地居民消费偏好的公共产品。尽管用脚投票理论并不完全契合中国的实际(比如人口在地区间的流动可能并不是非常便利),但其着眼于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种类、数量与质量来衡量地方政府的水平,却是最值得处在发展新阶段的中国借鉴的。从竞争GDP转变为竞争公共产品和服务,意味着弱化对地方政府的GDP考核机制,而将地方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就业水平、社会保障、维护治安、环境保护等指标置于更为突出的位置。
重启地方竞争,还需要在增强正向激励上做文章,关键是理顺中央地方权责关系,建立激励相容的机制。一是扩大地方立法权,使之能够酌情处置地方事宜。《立法法》的修订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可以让地方根据本地具体情况,科学地、有针对性地制定地方性法规,有利于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解决地方的实际问题,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中央政府部门应进一步集中其财力的使用方向,减少专项转移支付也相应降低对地方政府的不当干预;地方政府亦要集中其财力使用方向,从而事实上增强地方政府的自主权。三是允许地方政府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统一性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开征部分地方性税种。四是推进消费税改革,在征收上从生产环节后移到零售环节,并改由地方征收。消费税原来百分百归中央,现在考虑能否划归地方(或者主要归地方)。这样,地方将有激励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消费。这些措施包括如何提高居民收入、改善本地的消费环境(自然环境也可以纳入进来,因为这样可以吸引外地人到本地消费,增加税收)等。五是提高地方在增值税中的分成比例。目前增值税的中央地方分成比例为三比一,可否考虑调整为五五分成,从而扩大地方财权、激发地方活力。
(五) 考量利益博弈,把握宏观调控政治经济学
与宏观调控相关的各方,都是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因此存在着利益博弈。这会使得宏观政策可能会被“俘获”,或政策效果大打折扣甚至走向与调控初衷相反的方向,这就是宏观调控的政治经济学。
首先,承认各利益主体的能动性,谨防政策超调。发展到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形成了多方的利益主体,其中包括地方(政府),也包括市场。有了这样的博弈思维,在面临宏观决策时就会对地方和市场的行为有一个预判:即中央不动,地方可能会动;政府不动,市场可能会动。有时候,即便中央政府不那么着急,由地方或由市场的正常反应,也可能会把事情做好。而如果决策部门过于紧张,政策频频出台,到了地方或市场再做出反馈,有可能因反应过度而出现政策超调了(超调即所谓overshooting)。
其次,利益博弈对宏观调控决策形成的影响。宏观调控一般有两个方向:一个是扩张,一个是紧缩。扩张的时候,某些部门行业或人群会受益;而紧缩的时候,某些部门行业或人群会受损。因此,无论扩张还是收缩,都会有人来游说,来做各种分析和“建议”。事实上,最不易得到保护的往往是普通百姓的利益。尽管一些学者专家自认为是普通百姓利益的代言人,或者一些网民的意见也部分反映了普通百姓的利益诉求,但比起其他利益各方,普通百姓的声音总是较弱的。这也是宏观调控时要格外注意的方面,应将提高百姓福祉作为宏观调控的出发点。
第三,宏观调控执行过程中的中央地方角色。由于地方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因此在执行中央政策过程中, 往往出现“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或所谓“用改革精神对待中央政策”;“遇到红灯绕着走”(欧阳日辉,2007)。如此一来,宏观调控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这就需要规范地方政府行为,调整地方政府考核评价体系(比如前面提到的不以GDP论英雄),通过制度化、法制化增强中央政府的权威等等,使得政令畅通、宏观调控更有效。
总之,把握宏观调控的政治经济学,就是强调新常态的宏观调控应具有博弈思维,在制定和实施政策时须冷静观察,谨慎从事,思考博弈各方的利益诉求和他们的可能反应,在加深对宏观调控微观基础与运作机制理解的前提下,尽量做到调控政策的“公允”与“有效”。
(六) 关注大国溢出效应,践行负责任的宏观政策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主要发达经济体(如美国)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活动往往会对他国产生影响,即所谓大国溢出效应。比如全球市场都在关注美联储的政策就是很好的证明。与此同时,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由原先在国际经济中的“无足轻重”变得“举足轻重”,从而变成经济学意义上的“开放大国”。因此,就国际政策协调中,就不仅要关注美国等发达经济体对中国的影响,也要了解中国自己的一举一动对世界产生的影响。
大国溢出效应要求加强国际政策协调和敦促各国践行负责任的经济政策。
首先是加快形成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机制。密切跟踪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和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认真评估分析其对我国宏观经济和政策实施的影响,主动加强与主要经济体的政策协调和沟通,更加积极地参与多双边国际经济合作,提升国际话语权,推动国际宏观经济治理结构改革,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更加公正合理,营造于我有利的制度环境,拓展发展空间,维护开放利益。
其次是敦促各国践行负责任的经济政策。一方面,关注世界发展的中国因素,即中国无论是发展规划还是宏观政策的制定,都需要将其对外部世界的潜在影响考虑进去。宏观调控新常态要有全球视野、合作精神,采取负责任的经济政策。中国的政策既对中国经济负责,也对世界经济负责。把中国经济搞好,就会为各国创造更广阔的市场和发展空间,为世界经济带来更多正面外溢效应和“正能量”。另一方面,关注外部因素对中国的影响和冲击,要求相关国家也要采取负责任的经济政策。比如美国,就要关注本国经济金融政策的外溢性影响(如货币政策正常化可能带来的全球性冲击),采取负责任的经济政策。这就需要自我约束,也需要一定的机制(如G20等)相互监督和协调。
(七) 尊重“市场决定论”,宏观调控不能包打天下
在中国,宏观调控的范围一直没有说得很清楚。根据最权威的提法(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社会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由于宏观调控如此多的目标(远超过一般教科书上讲的产出、就业、物价与国际收支),政策手段也要一样多才行(“丁伯根法则”)。考虑到中国尚处在转型、发展与剧烈的结构变迁之中,加上目前宏观调控体系不完善,手段不健全,宏观调控的泛化就难以避免了。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宏观调控,不仅有前面提到的“三驾马车”即发改委、财政部、央行领衔调控,很多其它部门也纷纷加入到调控的阵营中,如银监会、证监会、国土资源部、环保部、工信部、农业部等。而宏观调控手段,概括起来也有几十种,大体分为三类:一是“总量参数型工具”,如存贷款利率、法定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作、财政赤字规模等;二是“产业与数量型工具”,如针对特定行业投资管制、信贷与股市IPO“有保有压”、建设用地指标总量与地区分解、针对农产品和房地产价格上涨进行直接调控等等;三是“行政干预型工具”,如2008年初价格管制、2004年暂停城市建设用地供应与查处铁本案例推动宏调等。上述第一类调控工具与市场经济原则兼容度较高,后两类超常与特色工具更多与中国转型期体制环境特征相联系。宏观调控的泛化既是深层改革滞后和市场体制不完善的结果,也是某些方面妨碍改革深化甚至客观上促成旧体制某些因素复归的现实根源(卢锋,2014)。
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宏观调控泛化有一种自我加强的逻辑。一方面,在经济体系不完善、还不能完全能够依靠市场手段解决问题的时候,就会想到各种招数,比如土地闸门,信贷闸门,有时候“乌纱帽”也用上;然后发现这么做很“有效”。但另一方面,随着宏观调控的泛化,往往会对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本身形成制约,从而不利于市场机制的真正形成;这反过来,又为宏观调控的泛化创造了条件或“借口”。
或许总是处在宏观调控之中,亦或许是总要“依赖”宏观调控(比如经济不好的时候指望刺激,股市下跌的时候指望政府出手),除了某些部门认为宏观调控是万能的,连一般的市场参考者、被调控的对象也以为宏观调控能够包打天下。事实上,宏观调控的最高境界是人们感受不到它的存在。那些指望经济中的大事小情,如有个波动、出个行情,都要靠宏观调控来解决的想法是有问题的。
宏观调控实质上是政府对市场的某种干预,这种干预必须建立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律办事。宏观调控的前提是尊重市场、相信市场,宏观调控不能包打天下。这是理解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基本。宏观调控新常态就是要把“市场决定论”作为基本出发点,推进市场化改革,夯实宏观调控的微观基础,完善政策传导机制,更多地依靠市场化手段调控经济。
(八) 推进“机制化”建设,构筑宏观调控基本遵循
实现宏观调控决策与实施的机制化,才能做到以不变应万变,才能有定力,才能谋定而后动。缺乏机制化,就会眉毛胡子一把抓,各种政策频频出台,各个部门一起来,各类工具一起上,甚至会以情况特殊为借口,突破一些常规限制,这就使得宏观调控非常“任性”,造成以后的被动:一是问题成堆需要“消化”;二是没能提供一个正面、好的遵循,再以后仍会这样“任性”下去,没有“规矩”。宏观决策缺乏机制化,恐怕是宏观调控机制不成熟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志。
所谓“机制化”建设,就不能是一事一议,而是有一个标准,有一个规则。即按什么样的原则、按什么样的道理来出牌。这样市场才会有稳定预期。推进“机制化”建设,构筑宏观调控的基本遵循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探索建立一般政策规则。成熟市场经济体经历多年的探索与实践,逐步形成了一些政策规则。首先是货币政策规则。一般有通货膨胀目标制(很多国家都盯住通胀),或者就业优先(比如失业率降到多少才会实现货币政策的正常化,如美国)。为实现盯住通胀或就业目标,还有进一步的货币规则,比如泰勒规则。其次是财政政策规则。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直接规定赤字、债务规模或比率的上限,如美国设定了联邦政府债务上限,欧盟明确规定成员国的国债负担率小于60%、赤字率小于3% 的“警戒线”。另一类是通过编制中长期预算,来保障财政收支在经济周期内保持平衡,允许经济衰退期采用增加赤字和债务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复苏,但要以经济高涨期的财政盈余偿还债务,相当于跨年度弥补赤字以获得中期的财政收支平衡(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课题组,2014)。相较而言,中国宏观调控更多的是一种相机抉择模式,在建立政策规则方面与成熟市场经济体还有较大距离。值得一提的是,死守规则,可能会陷于教条;但没有规则,则流于“任性”。探索建立政策规则,形成政策约束,这是宏观调控机制化建设的重要方向。
二是决策机制化。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制定机制化。建立健全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合理确定宏观调控预期目标。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并向政策思路、改革方案、战略构想、中长期规划等延伸,形成政策储备。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在重大政策研究出台的过程中,完善社会听证、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专家咨询等各类程序,充分反映社情民意。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和调整机制,适时预调微调,把握好政策的方向、力度和节奏,提高相机抉择水平。
三是协调机制化。推进宏观调控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宏观调控部门之间、宏观调控部门与其它有关部门之间均要建立多层面的政策沟通协调机制,统筹进行政策特别是重大政策调整的综合评估和协调,避免单项政策各自为政,政策之间效力相互抵消或过度叠加。同时,为防止协调或“会签”过程中出现某些部门不配合从而延误政策出台的情况,应由足够权威和拍板能力的机构来负责协调沟通,提高决策的效率。
四是约束机制化。建立健全相关制约和监督机制。应建立健全相应的问责、质询、纠错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引导和促使各级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正确行使宏观调控权。有些专家建议宏观调控立法,也是一个值得努力的方向。比如每年的《美国总统经济报告》中都得说明,这是应1946年《就业法案》的要求。实际上这个法案也可以看作是美国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一个法律依据。
三、结语
新常态是发展新阶段的统称,它统摄了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相应地,宏观调控也要有新常态与之相配合、相协调。基于前文,对宏观调控新常态有以下三点认识:
其一,宏观调控新常态是西方主流理论反思与中国经济新常态呼唤下的产物。Stiglitz(2014)认为,盲从所谓的主流经济理论是会出问题的,因为它们本身也出错。主流经济学对中国特色宏观调控(如结构性调控)“正当性”的追认,使得我们在创新宏观调控过程中,显得更加自信和更有战略定力。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则对宏观调控新常态提出了非常紧迫的现实需求。
其次,宏观调控新常态不是简单被动地适应经济新常态,而是主动作为、引领新常态的重要抓手。尽管在经济新常态仍处形成过程中提出调控新常态,似乎是本末倒置。但出于引领新常态的考虑,提出这些想法,亦将会对经济朝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新常态演化有所帮助。总结宏观调控体新常态的特质,我们发现:所谓新常态并不是一切都要求新;一味刻意求新,反而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有些是创新,比如供给思维、不以GDP论英雄的新指挥棒、负责任的宏观政策;有些是认识上的深化,如宏观调控的政治经济学、宏观调控不能包打天下、宏观调控的机制化建设;有些是延续和继承,且在西方主流理论反思的背景下价值更加凸显,如结构性调控、战略性规划。关于宏观调控新常态的清单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还会进一步拉长,但中心是围绕着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这一点却是不变的。
第三,宏观调控新常态是一个迈向新常态的动态过程。宏观调控最终是要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而不是要符合某一个理论。这种自信在本轮危机以后得到了增强。不过,这并不能说当前的宏观调控体系已经很完善,相反,掌握经济发展的一般性规律(比如先发国家走过的路)并遵循它,是自信过后的谦卑,是更可宝贵的品质。中国宏观调控的一些特色,往往是特定发展阶段与体制结构下的产物,要认识到这些调控政策“管用”的历史局限性。应把这种特殊性与真正值得国际社会借鉴的一般性中国宏观管理经验区分开。特别是,要明确当前的宏观调控中,哪些是会随着体制变迁和向新常态迈进---如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被修正或淘汰的(比如宏观调控的泛化,非市场化手段的大量运用等),哪些是与经济新常态相吻合从而跟得上时代步伐的(比如结构性调控、战略规划的重要性等),还有哪些,是要通过创新宏观调控趟出一条新路的(如寓改革于调控之中),这些将构成中国宏观调控向新常态演进的基本逻辑。
参考文献: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课题组,2014:《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手段机制化研究》,《经济研究参考》第7期
李扬 张晓晶,2015:《论新常态》,人民出版社。
卢锋,2014:《发改委为何难收手?》,金融时报中文网9月25日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58356
罗奇,史蒂芬,2012:《向中国学习宏观调控》,《金融时报》中文网3月9日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43569
欧阳日辉,2007:《宏观调控下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机制》,《渤海大学学报》第4期。
张晓晶 董昀,2013:《重构宏观经济政策框架的探索与争论》,《比较》第3期 。
张晓晶 李成 常欣 张平,2010:《后危机时代的中国宏观调控》,《经济研究》第11期。
来源:中国经济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