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官方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要闻导读

财政部:停征部分专利收费 暂免证券期货机构监管费

添加时间:4/19/2018 3:38:25 PM 浏览次数:412

  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37号

  公安部、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现就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

  四、上述收费的清欠收入,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

  五、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

  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及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4月12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打印
主办: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 江苏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会 江苏省乡镇企业家协会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8号河海大厦2楼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电话:025-83205664 83750941 83750942 传 真:025-83205664 邮箱:Jsnpec@sina.com
版权所有: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 苏ICP备12011549号-1 技术支持:chem960化工网 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