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会
苏民促秘[2008]8号
关于组织参加2008中国(同江)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对俄贸易和经济合作推介会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推进对俄经贸合作战略升级,农业部乡镇企业局、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局、中国乡镇企业协会定于2008年7月22-23日在黑龙江省同江市联合举办“2008中国(同江)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对俄贸易和经济合作推介会”。本次会议将发布中俄经贸合作相关政策及重点合作项目,同时考察同江市口岸、园区及俄罗斯经贸发展环境。本会秘书处拟组织有意向的企业参会。请参会企业于7月10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本会秘书处。参会具体事宜详见农业部办公厅文件(附后),会议为参展企业免费提供标准展位(需提前申报),统一安排食宿,住宿费用自理,标准间每间约150元/天。如拟到俄罗斯考察经贸发展环境需准备因私护照,其他未尽事宜可与本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朱丽 电话(传真):025-83205664
江苏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会秘书处
二○○八年六月四日